剛步入職場的新手小白,有很多不懂的職場問題。如試用期工資怎么定才合法。
新手小白千萬不要被單位忽悠了哦!
貼心小貼士:公司坑人常見話術
彈性工作制=免費加班 無加班費 無調休
抗壓能力強=除了被罵還得抗住打壓
行業發展前景大=現在給不了你高工資,先給你畫個餅,招聘廉價勞動力
團隊氛圍好=同事們齊齊加班
1、試用期工資可以隨意定嗎?
不能!
《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
2.試用期時間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也是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 如何保證自己所簽的合同靠譜?
拿到合同,第一眼就要按合同抬頭名稱,如果只是“試用期協議”、“三方協議”只是這個協議只適用于試用期期間,試用期一過,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千萬別把合同名稱不當一回事,只有簽了正式的“勞動合同”我們才成為公司的一員。
- 還要看看“試用期”的時長是不是在6個月之內,如第二問的法律規定。
- 第三,看看“試用期工資”和“正式工資”,如第一問所回答,根據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正式工資的80%。
第四,要看一眼“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是必交項目,不交違法。
自己在社會上單打獨斗的時候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多思考思考,謹防上當。